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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
為推動本校創新創業教育計畫,鼓勵教師開授創新創業相關課程,培育具創業家精神人才,打造校園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系統。
申請對象
於本校開設符合創新創業教育目標之課程。
(不含推廣教育班及碩士在職專班所開授之課程、通識教育中心或各系所自行開設之語言類課程、個別指導課(含研究指導、畢業製作等)。)
符合創新教育目標之課程
係以「創業精神啟發」、「創意創新訓練」、「創業實踐學習」為目標導向之課程:
-「創業精神啟發」:包括引導學生了解創新創業生態系、學習跨領域溝通合作、培養創業精神之學習,如創業資源、團隊合作、創業思維等。
-「創意創新訓練」:包括引導學生激發創意點子,並透過創新訓練提升為具價值商業構想之學習,如設計思考、原型製作、產品驗證等。
-「創業實踐學習」:包括引導學生運用課程衍生商業構想應用於創業實踐學習之學習,如商業模式、股權設計、募資策略等。
補助項目
採用本案通過申請之課程可獲 校外講師鐘點費共 2節課新台幣 4,000元補助。
* 同一學期同一門課以申請一次為限。
* 獲有其他相關經費補助者不得重複支領本補助,違反此項得追回補助款項。
* 因補助經費有限,每學期補助課程以 10門為限,必要時經由評選會議決議,將依申請順序核定補助,至經費用罄為止。
申請方式
隨到隨審,採線上報名 https://forms.gle/Urtq5qtbmMVNgNpp8
請於報名表單中上傳以下文件:
1. 申請書( Word編輯檔)
2. 申請書(用印後 PDF掃描檔)
3. 課程大綱(註記講座時間)
結果通知
自申請日起20個工作天內,以E-mail通知申請者審核結果。
經費核銷及結案作業
校外講師鐘點費核銷單據(領據、課程大綱)彙整後一併於 該學期第十七週以前繳交,逾期不受理。
* 本案經費由「教育部大專校院創新創業教育計畫」業務費項下支應,經費編列須符合相關經費規定辦理。
文件下載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教師開設創新創業課程補助方案說明.pdf